创业台青在武汉:抓住元宇宙创新创业新机遇******
中新网武汉12月14日电 (武一力 董晓斌 张文婧)第六届“台湾青年看武汉 魅力江城随手拍”主题活动已在武汉启动。台青们14日走进武汉市元宇宙企业进行探访。
打开电脑,桌面上一位二次元虚拟主播呼之欲出,她能够捕捉到屏幕前用户的表情、动作、语音,与用户进行实时互动,可运用于直播、游戏等领域。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的武汉幻核裂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内容制作、IP孵化、虚拟艺人直播、虚拟形象设计等业务为主的元宇宙文化科技公司,一个个逼真拟人的虚拟主播,让台青们深感元宇宙的魅力。
在武汉从事智能制造行业的台青黄邦杰表示,扎根武汉12年,他见证了这座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元宇宙渐成风口。近年来,武汉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及人才的扶持力度,为在鄂台青提供了就业创业新赛道。
图为12月14日台青在武汉幻核裂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观 董晓斌 摄今年11月,武汉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2个以上元宇宙产业基地、3个以上元宇宙重点平台,打造50个以上元宇宙典型应用场景和项目,培育引进200个以上元宇宙创新企业,建成我国元宇宙创新发展先导区与核心区。
“元宇宙技术让我们能够探索前所未有的虚拟世界,同时也满足了对于异次元空间的想象。”武汉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王天山说。他表示,两岸的融合发展离不开新科技,而元宇宙技术正是当下两岸青年关注的共同话题。希望在武汉就业创业的台青抓住机遇,与大陆青年一起深入探索元宇宙。
据悉,“台湾青年看武汉 魅力江城随手拍”主题活动已历经六度春秋,成为汉台两地同心融合、共赢未来的亮丽名片。(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