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澳签署文旅合作备忘录 将持续举办“渝见澳洲”品牌活动******
中新网重庆2月3日电 (记者 钟旖)“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赛决赛暨渝澳文旅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3日在重庆国际文旅之窗举行。
会上,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澳大利亚驻成都总领事馆、澳大利亚旅游局签署《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的合作备忘录》,三方拟每年共同举办“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活动及文旅行业培训活动,实现两地旅游交流和文化交往常态化共同愿景。
据介绍,“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赛是吸引成渝地区青少年积极参与渝澳两地文旅交流的创新平台。赛事以英语演讲形式,串联主题推介会、区县实地推介、外交官访区县等环节,突出“文旅”“国际”特色,旨在让青少年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为加强两地民心相通、促进文旅交流合作构筑新桥梁。首届赛事自2022年7月启动,吸引成渝两地44所中小学的近1000名青少年参与,澳大利亚旅游局中文官网特设活动专栏。
图为“渝见澳洲”少年推介官选拔赛冠亚季军颁奖仪式。 重庆国际文旅之窗供图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秦定波在致辞时说,重庆与澳大利亚文旅资源丰富,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互为彼此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三方签署文旅合作备忘录,将开启渝澳文旅交流合作新篇章。
据悉,近年渝澳两地人文交流日益密切。比如,重庆在澳大利亚挂牌成立“重庆文化旅游悉尼推广中心”;又如,2019年“美丽中国—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文化旅游推介会在澳大利亚举办,当年澳大利亚赴渝游客近8万人次。
澳大利亚旅游局东半球市场及国际航司业务执行总经理何安哲说,澳大利亚旅游局一直积极努力和中国市场保持沟通,为中国游客提供赴澳旅行灵感。“渝见澳洲”活动为澳中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提供了宝贵机会,相信通过赛事能让更多重庆市民了解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驻成都总领事馆总领事倪瑞兰称,澳中文化旅游交流合作迎来了充满无限可能的新一年,双方将以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持续助推两地文旅关系发展。(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