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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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筑牢八千里边关钢铁防线******
“10年前,我们边境巡逻靠的是铁脚板,如今‘电子眼’沿线建设,信息化管边控边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现代边海空防建设。我认为,建设现代化边防需要现代化民兵……”初冬傍晚,滇西边陲,位于半山腰的中缅边境某联防所,民兵赵国峰和联防队员们围坐在篝火旁,讨论近年来边防发生的巨大变化,气氛热烈。
对于云南省军区官兵和民兵来说,守卫八千里边防线是莫大荣光,也是如山责任。近年来,广大官兵和民兵携手戍边,用热血书写忠诚,守卫边境安宁。
“如果我们连前方的小家都守护不了,那就更没法守护后面的大家了!”赵国峰是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30号卡点负责人,也是一名退役军人。去年4月入驻卡点后,他一直坚守在这里。镇康是一座岸城一体化“边地新城”,国境线长96.358公里。全县4个民兵执勤连在133个公路口、15条重要通(便)道等点位设置了150个卡点,24小时值守。赵国峰所在的30号卡点四面环山、沟壑纵横、地势险要,除了日常巡逻外,他们还在重点部位设卡设伏,有力地打击了走私和偷越边境行为。
相比30号卡点的艰险,11号卡点的防控任务复杂多元。由于地处县城附近,加之没有天然屏障,这里偷越边境现象突出,执勤民兵时刻准备与跨境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卡点的负责人曹正荣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虽然家就在不远处,民兵们都选择吃住在点位上,这几个月共抓获百余名偷渡人员。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在云南沿边的25个边境县基础设施不断改善,878个抵边村从边陲一线变身发展前沿,200余万边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许多人自觉加入戍边守防队伍中来。”云南省军区领导介绍。
“守边护哨必须强化全时备战状态。”在金平县金水河镇某民兵哨所,为了便于观察,民兵高海在申请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移走了挡住视线的一棵大树,并在二层阳台架起高倍望远镜,一天不落地将监测记录写进执勤日志。他说:“守边护防责任重大,要像守家护院那样在哨所扎根。”
作为英模民兵连队的传人,云南“筒裙民兵”几十年义务巡边近10万公里。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大家谈道:“要发扬甘于奉献、爱边护边的精神,接力履行好戍边使命。”12月1日下午,在民兵班长陆子黎的带领下,5名女民兵再次踏上巡逻路,察看管辖的4块界碑。她们熟悉20多公里边境线上的一草一木。2年多,该民兵班为一线官兵提供了10余条重要的边情信息。
从繁华喧嚣的边贸口岸,到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从白雪皑皑的高黎贡山,到烈日当空的热带雨林……行走边境一线,“镇守边关视死如归”这8个大字气势如虹。这是烙印在边境一线官兵和民兵心底的誓言。(柯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