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春节不停产早复工 黄冈多个县市给企业发“红包”******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毅、通讯员刘勇)1月11日,拿着麻城市下发的一揽子开门红措施,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经理成无瑕说:“订单比较多,再加上市里对企业对工人有专项补贴,我们今年春节不停产,预计1月份生产总值同比会有较大增长。”
近日,黄冈市多个县市出台政策,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拨付300至500万元专项资金,对春节期间不停工或早复工的工业企业给予补贴,真金白银支持工业“开门红”。
考虑到企业春节开工增加的用工成本,武穴、红安、黄梅等地,按企业在岗人数给予每人每天100至150元的补贴。对企业最关心的生产要素,麻城、武穴、浠水等地对企业春节期间的用电用气费用,给予5%至10%的补贴。为鼓励员工就地过年或尽早返岗,武穴、黄梅、英山等地将奖励直接发放给留厂员工,或对提前返岗的外地员工报销路费。各地对不停工企业都安排了1万元的餐费补贴,帮他们在年夜饭上“加个菜”。英山对企业包车组织员工返岗的企业,给予包车费用补贴。为鼓励企业开足马力,该市多地对用电量和产值同比增长的规上企业将发出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大红包”。
今年,黄冈提出GDP增长7%的目标。为此,黄冈以“起步就是冲刺”的态度,采取多项措施,力争一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以上,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19.71%以上。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