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场监管系统去年对近三成案件开“免罚单”******
中新网武汉1月11日电 (郭姗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1日通报,2022年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案件29613件,对其中8594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占比全部办结案件的29%。
2022年,孝感市某眼镜店使用未经检定的定配眼镜产品计量器具,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孝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当事人免除罚款。
咸宁市某地产公司在公交站台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鉴于当事人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广告发布期短,其间无违法所得,并将广告及时摘除,当地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
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不断探索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在法律框架中给予容错空间。同时,湖北各地市场监管系统纷纷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网络交易、共享单车等新兴行业,通过电话提醒、微信推送、开会约谈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下达责令改正1380件。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实施“认罚择轻”裁量,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合规监管机制引入市场监管领域,创新“认罚择轻”包容监管新机制。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不断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实施,既通过“免罚清单”普及法律底线,促进市场主体自强自律,增强法治意识,又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指导,容错纠错,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完)
5项数字化转型国家标准正式立项******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下达2022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由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3)归口管理的《数字化转型管理参考架构》《数字化转型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指南》《数字化供应链体系架构》《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模型》和《数字化供应链通用安全要求》5项国家标准正式获批立项。
《数字化转型管理参考架构》和《数字化转型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指南》2项国家标准与已发布的国家标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数字化转型价值效益参考模型》(GB/T 23011-2022)相互配套,是指导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性、通用性标准,目的是引导各类组织以体系架构方法为引领,以价值为导向、能力为主线、数据为驱动,系统性、全局性推进数字化转型,稳定获取转型成效。
《数字化供应链体系架构》《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模型》《数字化供应链通用安全要求》3项国家标准能够为供应链各类参与主体科学认识并系统构建数字化供应链提供参考指引,帮助产业界厘清数字化供应链基本概念和核心要素,掌握数字化供应链的设计方法和实施路径,明确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等级和评价方法,构建数字化供应链安全防护能力,加快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建设。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将立足新型工业化发展,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指导标准归口单位及有关起草单位开展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标准的编制及验证工作,加快标准报批发布和试点应用,打造一批服务各类企业高效开展数字化改造、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标准解决方案。(人民邮电报 布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