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贵州贵阳:让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
中新网贵阳12月15日电 题:贵州贵阳:让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
记者张雷 张伟 杨茜
冬日清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南横街片区的老住户游老先生站在楼下观望着施工人员对居民楼的改造。“你们是北京来的啊!我和你说我们这里的变化可大了,5年前又脏又乱,现在都成了小花园,每天人来人往好热闹的。”面对记者的询问,游老先生满面笑容地讲起南横街的变化,并邀约记者待改造完成后再来看看他们的闲适生活。
12月6日,贵阳市南横街内的居民区。 瞿宏伦 摄背街小巷是城市的脉络,记录着城市的历史,也承载着民众家门口的幸福感。贵阳市正把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当作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在扮靓城市颜值的同时,不断完善提升区域城市功能,让民众的幸福“看得见、摸得着”。
12月6日,贵阳市南横街内的各类美食店。“搬走又搬回”的南横街31号社区年过七旬的赵桂芬阿姨对于南横街的变化感触很深,“我曾因为环境太差而选择搬家,后看到改造后的新环境又搬回来。”
12月6日,市民在贵阳市南横街购买美食。 瞿宏伦 摄“以前只要下雨,楼下的污水四处流淌,根本没有可以走人的地方。现在好了,就算是大暴雨,路面也不会有积水,还是干干净净的”。赵桂芬对媒体说,现在楼下还有了娱乐休闲区,闲暇时候她会带着孙女到楼下玩耍,“和老朋友们聊聊天、打打牌,感觉很惬意。”
12月6日,市民经过贵阳市南横街浮雕墙。 瞿宏伦 摄赵桂芬口中惬意的生活得益于背街小巷的改造。贵阳市推行的城市“一圈两场三改”,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一圈两场三改”是贵阳围绕民众在“教业文卫体,老幼食住行”十个方面,解决民众急难愁盼、补齐民生短板的一项民生工程,包括打造15分钟生活圈、建好停车场和农贸市场、加快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
11月22日,中新社副总编辑张雷在贵阳市南横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现场采访居民。 瞿宏伦 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贵阳官方表示,推进“一圈两场三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省会”五年行动战略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切实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提升贵阳市城市品质的当务之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
12月6日,市民在贵阳市南横街闲逛。 瞿宏伦 摄自推进“一圈两场三改”建设以来,贵阳已实现“15分钟生活圈”全面覆盖,民众生活更加便利;“停车场、农超市场”扎实推进,民众生活更加便捷;棚改、旧改、背改“三改”深入实施,民众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12月6日,位于贵阳市南横街片区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王伯群故居)。 瞿宏伦 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贵阳已启动99个“15分钟生活圈”、2039个项目建设;已新增公共停车位44057个,投用率97.9%;已改造提升完成农贸市场60个,完成优化调整惠民生鲜超市门店网点14个;17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签约,累计签约10.9万户;已改造完成5.9万户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率65.6%;已改造完成755条背街小巷,完工率87.8%。
官方表示,贵阳将按照“强省会”中强民生的决策部署,聚焦规划主导、清单主责、群众主体、基层主治,高质量推进“一圈两场三改”工作。
12月6日,市民在贵阳市南横街内的休闲长廊中聊天。 瞿宏伦 摄采访结束时,记者道别巷子里的居民们,“现在正在升级改造中,我们的社区会更美,欢迎你们来做客。”游老先生热情地话音在微雨的冬天清晨街巷里传得很远很远。(完)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